林文华是个VC,前世做的是私募,从本质上来说他是个基金投资人,是靠利润提成和管理费来赚钱的,与巴菲特式靠经营企业来赚钱,是截然不同的两面。

按理来说,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大相径庭,他的同行领军人应该是索罗斯这样的人物,但是,林文华崇拜的却不是索罗斯,而是巴菲特。

因为他始终觉得,能够有卓越的眼光,十年坚持帮助企业经营,如同巴菲特对待可口可乐那样,最高股价时都没有卖掉,因为他觉得“别人一看他这个第一大股东都卖了,肯定会跟着疯狂抛售,可口可乐的股价就崩溃了”。

在资本愈加凶性毕露的年代,如果他做企业,他期待的不是那些赚了就跑的VC(比如他自己),不是那些入场就要血洗你高层,架空你权力的PE。而是巴菲特式的投资人。

诚然资本的霸道不变,但他的投资方式,会帮助你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经营成效,利润,从而达到更多人共赢的局面。

其他那些很厉害的基金人,索罗斯之类的空头,他只是觉得厉害,但不会钦佩。

他自己如今也有超强的外挂,回报率绝对是数一数二,但源自于内心对高手的钦佩,还是让他特别想见上一面。

张怡雯在关心着老板的内容工作:“若见面了,您主要想谈哪方面呢?”

光顾着高兴了,林文华还真没想过……他沉吟一下后发现:“我感觉没什么可谈的,投资方面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意见。”

张怡雯:“……”

这是我见过最膨胀的话语了。

可偏偏无法让人怀疑,因为林文华的系列投资真的从未失败过。林文华再想着:“可能就是单纯的想跟偶像见一面吧,合个影之类的。”

别人花几百万美元跟股神共进午餐,你可以不花钱得到这机会,却只是单纯想合影?张怡雯弄不懂,要是她肯定有很多问题,关于投资,关于管理。

但转念一想,这些对于老板而言,他又岂会输给其他人?便就明白了几分,林文华活跃背后的朴素心思,真的只是见偶像。

……

事情没多少意外,洛克是个老牌的投资人,正应了那句话“富人是个很小的圈子”,大家早就彼此认识了。

股神来洛杉矶参与一个慈善基金项目活动,并且会停留几天,这时候会有许多朋友,投资人接触,有能耐着者还会被安排进餐。

洛克着手安排时间。因为在这之前,林文华与他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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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十八少年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大米小说移动版只为原作者驾雾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驾雾并收藏重回十八少年时最新章节第293章 我要写的那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