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莉尔就说过,人类之所以能用魔法打败怪物,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魔杖的技艺。

魔杖真的很厉害,甚至可以说是技艺的完美成就。一把魔杖,铭记一定数量的魔法,只要使用者能感应到魔力就能施法,极大得降低了施法者的门槛,怪物们数量稀少,在面对魔杖汹涌的潮流,很快就败下阵来。

最早掌握制杖技艺的人类是女巫(noita),传说她们向神求取了魔杖的制作技巧,但关于诺伊闼的记载往往是语焉不详,有一种说法是她们为了追求伟大之作前往了时间的尽头,追寻神的轨迹。

怪物们当然是不懂魔杖制作的。托莉尔无法传授鹿宗平任何相关的技巧。

钉术到了瓶颈,魔法又难以精进,鹿宗平即将进入百无聊赖的境地。

鹿宗平的小心脏又在躁动,他想出去,想去地下世界的深处看看,但他还是受不了白羊的眼神。

男孩暗自发狠,只要托莉尔对他出手,施展魔法,他就会……他会怎么样呢?对她出手吗?魔法是她教的,骨钉是她冶炼的。他真的有勇气对温柔挥剑吗?

鹿宗平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会在这个遗迹废墟慢慢腐烂,他就头皮发麻。

不过,生活偶尔会有意外的,比如偶然造访的客人。鹿宗平从没想过遗迹会有访客,毕竟通往怪物世界的大门是从内封死的,只有托莉尔出去采购才会短暂得打开一小会儿。

来者是一个矮胖的骷髅怪物,外罩一件蓝色夹克,内里套一件带兜帽的白卫衣,下身黑色肥腿裤,脚上蹬着一双半新不旧的板鞋,双手插兜,给人的第一印象介于冬天街头瑟缩的老大爷和走街串巷的混混之间。这家伙明明是一副骨架子,可依旧给人胖乎乎的感觉,那脑袋仿佛白面馒头成精了,漆黑的眼窝里闪烁着森白的火。

有些人胖在肉上,有些人胖在骨子里,这个骷髅怪物生前应该是个小胖墩。

鹿宗平当时正在瀑布旁挥舞骨钉,这家伙悄无声息就靠近了,然后把手搭在男孩的肩膀上。

鹿宗平进入战斗状态!他感到骷髅彡斯(sans)的重量爬上脊背!

男孩面无表情地大吃一惊,转过头看到一颗胖乎乎的白骨脑袋,他甩手背剑式,将骨钉从肩头朝后刺去,彡斯赶忙举起手来。

骨钉的尖端急停在骷髅怪物的眉间——眉骨之间。

“别紧张,我叫彡斯(sans),是托莉尔的客人,倒是你,人类,难道你不懂和怪物打招呼的礼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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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穿steam游戏库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大米小说移动版只为原作者岚德鲞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岚德鲞并收藏打穿steam游戏库最新章节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臭小子今天真可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