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捉虫)
当众人高呼裴霁的名字时,郝娴也不由自主顺着欢呼声的中心处望去。
负手立与星盘之前的男人身着湖绿外衫,腰配绛紫镶金文锦囊,这颜色若在别人穿或显些许寡淡老气,可在他身上,却只如雨后新竹挺拔娇嫩。
就连玄机楼总被嘲笑愚蠢的星盘飞行法器,都被他映的有了种星光舞台的高级感。
此人眉眼生的也很是干净,每一样五官,每一道线条,就连颧骨的高度,都不大不小、不高不低刚刚合适,精致标准,却没有半分女气,反含着一丝隐而不发的锐气。
郝娴觉得不能用“美”或是“漂亮”来形容此人,只能说他让人看着十分舒服,真像女修们所赞的‘风光霁月’一般,只要瞧着他的脸,就会让人新生欢喜。
但郝娴总觉得这人有几分眼熟。
虽然身量长高了,脸也长开了,可那副‘小土豪视金钱为粪土’的淡然气质,以及他腰间荷包形状,无论自己怎么看,都……
“哇,裴公子看过来了!”
“啊啊啊,裴公子在看我!”
“裴公子!我爱慕你久已~”
一眼穿透人群,穿透时空,直接穿透郝娴的心灵。
郝娴听不到他的声音,却看懂了他的口型。
“郝……”
如果光是自己觉得眼熟,认错人的概率有百分之八十。
可如果对方也念出了自己的名字,认对人的概率就有百分之百。
没错,就是那人!
“裴……二狗?!”
我的小钱包长大了?!
郝娴的声音并不大,几乎尽数淹没在女修们的尖叫声里。
只身边靠嘴巴耳朵练才艺的云自明听了个模模糊糊。
“什么二狗……哎呦,卧槽?!”
众人只见裴霁公子忽双眼一亮,随即脚踏玄机楼标志星云,如一颗坠落凡尘之流星,拖着一缕流光直奔某处而去。
待行至那骑异兽的合欢妖女身边,他竟猛地一把推开了旁侧男修,然后两臂张开,一手扶妖女脸颊,一手拦腰,足间轻点转身,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人搂到了高空之上,开出朵朵螺旋星团飞花。
被推开的云自明愣住了。
被从头顶掠过的众人愣住了。
郝娴与裴霁四目相对,也愣住了……几秒钟。
“唔唔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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