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豹和陈晖安静地坐在厅堂里,等待着郑芝龙做出决定。

经过与来访的东印度公司高级商务代表两个多月的谈判,东印度公司方面与郑芝龙原则上达成了双方休战的意愿,并就大明、日本和朝鲜的贸易市场做出了大幅让步。

郑芝龙方面开始要求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直接向他们缴纳一百万两白银的贸易“特许费”,则荷兰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前往日本和朝鲜。但是,若是要从大明进货的话,必须要从郑芝龙方面转手,并发放海上通行令旗,自由往来。

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于每年一百万两白银的贸易“特许费”持有最大的异议,只愿意缴纳二十万两白银与郑芝龙,至于从大明进货,更是坚决拒绝从郑芝龙方面转手。开玩笑,大明的货物贸易,都要由你薅一把羊毛,你们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坚持在大明,实行自由贸易,不受任何限制。但出于对郑芝龙方面的尊重,他们可以将“特许费”增加到三十万两白银。

要知道,在原时空当中,荷兰东印度虽然面对郑芝龙在大明沿海的强势,而做出一定让步,但依旧凭借他们强大的海上力量与郑芝龙在日本贸易方面做出了一份有利于他们的协议。郑芝龙本人不直接和日本通商,由他向荷兰东印度公司提供合适的大明生丝和其他商品,每年赊销100万弗罗林(欧洲通用金币,每枚重3.5克左右),月息2.5%,为期三个月,若无异议,自动延续。

作为交换,荷兰人在他们的船上给郑芝龙装运5万荷兰盾货物和5万荷兰盾价值的金块,记在公司的账上,郑芝龙分得最终利润的四成。

不过,这种协议只是一纸空文,1640年以后,郑芝龙的船队依旧不断地前往日本贸易,赚取大量的日本白银和黄金,并占据了七成以上的市场份额。

但现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要比历史上所遇到的麻烦要多得多,他们不仅遭到了南洋各个西洋势力和地方势力的敌视和围攻,而且,他们还丢掉了福尔摩沙(今台湾)的两个据点,与日本、朝鲜、大明的贸易,被郑芝龙势力压缩到极致,甚至隐隐有被驱逐出远东贸易圈的危险。

经过两个多月的拉锯谈判,荷兰东印度公司将“特许费”提高到每年四十万两白银,同意将生丝、棉布、丝绸、瓷器等特定大明物产由郑芝龙方面提供给荷兰人,但价格不能超过大明市价的20%。

作为谈判代表的郑芝豹和陈晖俩人就是在荷兰人不肯再让步的情况下,前来向郑芝龙汇报,是否同意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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