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缨一个人辞别朱雀和慕容寒山后,快马向东赶去。

单勤王的那支千人队是否因为粮草已尽而赶回去或者陷入更糟的情况,还不得而知,他恨不能胯下的马儿生出双翼,一步就飞到羊驼山金奁峰,找到雪隐门的藏宝地,然后交接了差事。

雪隐门若不以刺杀为业,转而经商,说不定更有可为,他们发明的血印让他们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可算是眼光独到,算到了有钱人最担心的性命安危,算得上凭空制造出奇货可居之物。

只是在准噶尔部没有偷到大汗的血印,算是一件憾事,不过若能找到雪隐门的藏宝处,也算能够弥补自己的一些遗憾。

伏缨常以侠盗自居,他这么多年来所偷盗的珍玩宝物或者金票银票,除了一些他十分喜欢的,大部分都折了现,换成现钱后,他按照二八开,给自己留下两成,八成都给捐了出去,平白送给那些贫苦百姓,也正因为如此,那些丢失了财物的人没有对他竭力追索,很多武林世家丢了东西,不用去查也能猜到几分,多半是被伏缨偷了去,若是这些人联手非要跟他过不去,恐怕他伏缨在江湖上也将步步荆棘,走不长远。

可是这些世家却居之坦然,有的人见到他偶然提起,也不过哈哈一笑变过去了,伏缨当然也领他们的情,这些人也知道红缨公子不会在一家做两次案,因此有的人家都希望伏缨赶紧来偷一次,那么以后也就安全踏实了。

伏缨劫富济贫用去了八成偷盗的财物,自己只留下两成,长年累月所积,也是一笔巨富了,有了这笔巨大的资产,伏缨早就够花几辈子的了,可是他却将自己积累的大部分财物,在这次天灾之下,又捐出去了八成给灾民。

和其他盗贼被迫偷盗不同,别人偷盗不是被生活所迫,就是赌红了眼,或者别的理由,伏缨偷盗乃是天生喜好,他喜欢偷盗过程中那种寻幽探秘的过程,喜欢像破解谜团一样突破大户人家的重重阻隔,找出他们精心藏匿的宝物,这个过程既惊险又刺激,让伏缨艺成以来始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最近一段时间来到中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手,也没有值得他动手的目标,他的手都开始发痒了。

回到中原一定要好好过过瘾,他这么想着,就像酒徒犯了酒瘾时那样,想起以前做过的案子,忍不住心痒难搔。

而此次找到藏宝地,也算是从某一方面纾解几分。

快马在草原上疾驰,两旁的风景急速地倒退,若非是睡觉吃饭便溺等这种必须之事,他都不愿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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