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韶短短三月盘下沙市,算是功绩一件,他正打算回去给琳琅献宝,结果自家的副行长一再强调“班师回朝”的阵势。

不但是为了南行的造势,同时也是他第一次回归亮相,怎么也得慎重对待。也就是说,他们要筹备到万无一失才能动身启程。

他撇了撇嘴,磨了几天后忍不住了,扔了一封信,率先返回上海。扑了一个空的副行长看着信条上“已遁勿念”四个大字,气得想以下犯上,弄死这个不着调的统帅。

孙英韶乘着火车回到上海,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他在热闹的街边买了一顶黑色爵士帽,歪歪扣在脑门上,稍稍遮住了浓眉。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站到面前,俏生生地说,“先生,买一枝玫瑰给女朋友吧,天冷了,玫瑰的热情会让你女朋友高兴的。”

孙英韶陡然看见那颜色,其实都有阴影了。

因为他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送的玫瑰被毫不留情拒绝了。

从此以后,他看红色的花,总是会想到那天晚上。她的拒绝,她的绝望,都让他有一种深沉而喘不过气的恐慌。

不过小姑娘关于“女朋友”的讨喜话让他很受用。

在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之下,孙英韶大手笔买了整个花篮的玫瑰,他从中细细挑选了盛开得最美的一枝,其余则是分赠给了路人。

孙英韶伸腿迈进了百乐门。

他身上套了一件浅灰色马甲,脚蹬马靴,着装干净又利落,接待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眉目,观周身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一路点头哈腰,极尽周全。

“先生,要来点什么?”

孙英韶心不在焉扫过舞台,上面是新捧的角儿,模样稍显稚嫩,犹如一朵娇娇嫩嫩的小雏菊,造成的声势显然不如琳琅的登台。

传闻百乐门有一美人,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标格无双,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目睹此女是何等的风华绝代。

侍者小心翼翼地说,“先生可是要找施小姐?不巧,施小姐有客人来了。”

孙英韶闻言,微微捏紧手中的玫瑰花,“带我去。”

侍者几乎是被孙英韶胁迫着带路。

孙英韶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的琳琅,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倾压住胳膊。

他想都没想,头一个念头就是要掀飞这个男人。

岂料他下一刻却见人主动伸出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流露着女儿家的娇态,“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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