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里,大型公会、据点、势力甚至是猎人队伍都会有自己的标志,简单明了。但末世里的人都忙着生存与毁灭的大问题,谁还有那个闲情逸致去记那劳什子的标志,除非你是强者。因为末世里,不止丧尸与变种怪们喜欢吃人,人也可以杀人吃人。丧尸与变种怪们得罪不起,强者也不能够招惹。

所以,有些标志,就像很多年前的美元全球通用一般,只要你还是个人,就能认识,比如说霸者据点。

作为末世里最大的据点,霸者的标志就是一个拽紧的拳头,刻在铁质的袖腕套上,人手一个。末世里头,谁不认识?

当然,月牙儿除外,人家才刚出生三天。

方墨一脚将安东尼给踹进水镜里后,自己也带着月牙儿跳出了随身空间。安东尼倒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眨眼一瞬的功夫,方墨就凭空冒了出来,没等他发出疑问,下边半山坡上的打斗声就吸引了安东尼,结果他眼神不差,一眼就瞧见了那队佣兵腕套上的那只鲜红的拳头。

他跑了一个多月,无所不用其极地逃开霸者据点,起初追的人的确很多。照常理来说,这都一个多月了,以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在末世里早就该成丧尸或着变种怪的点心吃了,对方也应该放松追捕力度了。可看见这支队伍,安东尼就知道,霸者真不打算放过他了。

安东尼年纪是不小了,但真遇上事儿,跑得比兔子还快。脚尖才落地就哧溜一下往林子那边蹿。方墨带着月牙儿速度也不慢,收敛气息追了上去,“他们要抓的是你,我跟你跑什么?”

方墨眯着眼看了看那些人袖腕上的血红拳头,然后又看了看安东尼,“居然连霸者的人都招惹到了,你到底是谁?”

安东尼身子绷得很紧,看样子随时打算逃跑。眼前逃跑只有两条路,一是回到瀑布边跳下去逃走,二就是从林子里绕到变种蛇他们背后。第二种逃跑方式有些不大实际。毕竟要躲过变种蛇的注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虽然前面有一支实力强大的佣兵队伍挡着。更何况他们就是冲安东尼来的。

“你走不走?不走我先撤。”安东尼撒脚丫子正准备往瀑布那边跑,结果唰一下,一支钢箭擦着安东尼的脸颊钉到前面的一株变种树上。

“安东尼,命令改了,带不回活的,那就让你死在外头。”方墨朝着那支霸者的猎人队伍看过去,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强大。这支队伍一共十五个人,除了拿弓箭的那名男子外,还有两名火系异能者、三名冰系异能者和一名风系异能者,而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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