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五章盖棺定论

“信里有《哀荆公诗》曰:‘门前无爵罢张罗,元酒生刍亦不多。恸哭一声唯有弟,故时宾客合如何!’”

“陆佃幼从荆公学,过江宁时,率诸生往吊,写信给我,也痛说凄凉。”

“太皇太后、陛下,王相公一生毁誉参半,然盖棺定论,虽尝有所负于民,却亦有大功于国。臣见二人书信,心里非常难受。”

“这也和朝廷追赠安石相公太傅,谥号为文的召命初意,大相违背。”

“如今蔡确、邢恕、吕惠卿贬窜,章惇告哀守制,韩缜出外,以致群下惶惑。”

“臣乞陛下命分司江宁诸官往吊荆公,稍加优礼,以示宽容。”

“并遣使江南,再申新法乃有误而非失,先帝与朝廷着意改良,断不废毁之意。”

高滔滔沉吟一阵,没说新法好坏,开口先道:“这个陆佃,倒是个有风骨的。”

苏油说道:“陆佃幼从安石学,然青苗法起之初,却也曾提醒王相公‘法非不良,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

“其后相公不再用之于新法,而命修《新义》。”

“安石父子在经筵,陆佃有‘润色圣猷双孔子,燮调元华两周公’句,议者以为太过。”

“修新义拘泥《字说》,亦为当时所讥。”

“然其精通礼制,修礼甚当。曾经得到先帝赞誉,称‘能言礼者,无过陆佃’。”

“提举《神宗实录》编修官,处处维护安石相公,与同列范祖禹、黄庭坚争辩。”

“黄庭坚曰:‘如公所言,盖佞史也’,陆佃抗声:‘如鲁直意,即是谤书’。”

“当时曾上书陛下出先帝敕黄,以证其实,事后也证明陆佃非误。此事陛下尽知。”

“不论才术只论德义。相公逝后众皆观望,能为所当为,而无终项背者,唯张舜民、陆佃二人耳!”

这是一桩公案,修《神宗实录》的时候,黄庭坚、范祖禹摘录当时御史的弹章,以御史弹劾王安石曾作书“无使齐年知”“无使上知”给吕惠卿为由,认为王安石有罪,并以此罪,作为王安石二次去相的主因。

当时陆佃以此为御史“风闻”,不能当做史实,力争不已,最后闹到请求查阅神宗皇帝给中书下的“敕黄”,以证明事实。

高滔滔命中书翻阅旧档,没有查到吕惠卿当时告发过这样的内容,最终命编修官不录此节。

高滔滔对王安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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