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不凡在两百苗兵的护送之下离开了苗寨,往上游的巴郡而去,一路上大张旗鼓,不再隐匿行踪。如果人数少,自然是乘船比较便捷,但是如今身边多了两百苗兵,也只能步行走陆路了。

从临江县到上游巴郡的郡治——巴县,陆路的距离约有五百里,以苗兵的脚程来算,四五天左右应该能抵达了,若是日夜急行的话,两天两夜就能赶到了。

苗人自小生活在大山中,练就了一身攀山越岭的好本领,脚力好,脚程快,身手敏捷等,正是苗人的一大优点。苗人还有另一个优点,就是好养活,对食物和居住条件从不挑剔,无论是野果野菜,还是虫蚁鸟兽,但凡能填肚子的,他们都不会拒绝,树叶枯草往地上一铺就能安然入睡。

养活这样一支苗兵,成本自然是极划算的,不过凡事有好有坏,苗兵身上的缺点也有不少,才行军两天,高不凡便一个头两个大,亲兵队长高大河更是要抓狂了,要不是有阿庆兄妹,以及蒙眦这三个头人管束着,估计这些苗兵更要大闹天宫,无法无天了。

时值正午,烈日当空,秋老虎肆意地释放着热力,大家都热得汗流浃背,日前那场绵绵秋雨所带来的凉意已经荡然无存了,后世的重庆有着火炉城之称,没想到一千几百年前的这里也能这么热,估计是跟地形地势有关吧,四川盘地四面都是高山,围得死死的,的确不利于热量的散发。

高不凡手搭凉棚往前方眺望,隐约看到一座城廓的影子,便问身边的蒙眦道:“那里可就是涪陵县城了?”

蒙眦还没开口,阿庆已经抢先答道:“没错,我和阿妹去过很多次,不过那里的药贩子都是奸商,给的价钱很低,后来我们便不去那里卖药材了,攒起来运到下游的江陵,价钱能翻七八倍之多,一些品相好的野参,甚至能翻十几倍!”

提起这些黑了心的药材商贩,阿庆还是禁不住咬牙切齿。

高不凡前世乘船游过三峡,也去过重庆市区,但是却没到过涪陵,之所以知道这个名字,还是因为这里的榨菜很出名。

“天气炎热,大家休息半个时辰,喝点水歇一歇脚,再一口气赶到涪陵城吧。”高不凡吩咐道。

命令一下,众苗兵立即呼啦一声散开了,有的找了有树荫的地方席地而躺,有的跑到路边掏出家伙便哗啦啦地放水,有的在草丛中疯狂地翻找蛇虫鼠蚁,还有的东张西望,渐行渐远,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高大河眼见蒙眦等人不在,便将一只水囊递给了高不凡,神色怏怏地低声道:“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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