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命跟蒙广约好一小时后,在大旺发杂货店碰头。

他并没有行色匆匆,而是像别的游客一样,边吃边逛、闲庭信步,看上去不慌不忙、漫无目的。

走到半路,谈平飞终究还是没忍住,问道:“你想管这档子事?”

“暂时还没这个打算,去看看情况再说。”

“那帮人是流匪。”

“哦?你怎么知道?”

闻命吐掉嘴里的蚬壳,面色古怪起来:“难道,你们这边的流匪就好洗剪吹造型?”

“什么洗剪吹?”

“就是那三个家伙与众不同的优秀发型。”

谈平飞明显滞了两秒才回道:“你那都什么奇奇怪怪的形容?与衣着打扮无关,流匪喜欢穿皮子,夏天实在热的话就干脆光膀子,那几人肯定在进集市前就换装了。”

“那你怎么看出来的?”

“那几人皮肤跟普通镇民和集市里的商贩们不一样,明显粗糙得多。”

“光凭这个也不能判断他们是流匪,经常出没于山脉的猎手,或者常年奔波在各主城、集市的游商,也会因为风吹日晒显得比较糙。”

“说的没错,但你不觉得那几人的面颊,红得有点不正常吗?”

闻命仔细想了想,当时距离包厢五、六米,还隔着玻璃窗,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觉得那个郑老大身上有股匪气。

“流匪自称荒野镖客,就是因为他们常年行走于野外。他们的车开到哪,就住到哪。正好经过山林的话,通常会弃车上树,在高参木的树冠上撑开帐篷,或者搭个简易木屋。那种树会分泌一种特殊汁液,流匪渴了就喝汁液。面颊偏红,就是常年喝那玩意造成的。”

“那...他们为什么不住到别的树上?”

“无知。”谈平飞琚傲道:“荒野最危险的其实不是大型凶兽,而是很难被发现的蛇虫鼠蚁,以及那些看似无害的植物。所有山林,只有高参木是安全的。

这种树分泌的汁液,人喝了没事,但别的动物不行。兽类舔食会死,蛇虫鼠蚁则是遇到这种树就绕道。连最喜欢栖息在树冠上的鸟类,都不敢停在高参木上。

因为这种特性,人们又把高参木称为生命树。”

闻命心底直道神奇,“这种树很多吗?”

“不多,但流匪总有办法找到它。”

闻命默然点头,这很合理,常年生活在荒野的人类,自然有其独特的生存之道。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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