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荆小强还是决定站在风口上。

毕竟,这种啥都不用做,直接摊平就能飞到很高很高的风口,一辈子可能都难以再遇见。

捞回去的钱,谁会嫌多呢。

后续立刻签署的协议,也证明了他之前的猜测。

刚注册好的公司,却需要临时跟荆小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压根儿没打算让创作人参与分享。

因为没有采纳申报的这个项目内程序,所以软件所有权其实还是属于黄图佬,只是研发资金由官方提供,他只是委托创作人,所以要打官司的话版权多半还是属于官方。

但他不在著作版权转让上签字,这家已经拿到商业运营权的新公司就没法展开后续商业运作。

这其中的手脚已经很明显了。

说不定还包含了向各家商业软件公司推荐这个浏览器的人脉呢。

只是谁也想不到本来几乎免费可以拿到手的生意,多了个著名歌星参与进来。

还在没意识到这生意有多赚,可能衡量了下,多个著名股东,还是带动了这次互联网热潮的大歌星,对这个业务有益无害。

更主要是荆小强已经跟创作者达成了协议,除了用股权从他手里换,别无他法。

很明显荆小强是那种丢五十万美元买下来,啥都不做放那也无所谓的硬茬。

所以听闻荆小强居然已经允诺五十万美元买下创作权,红脖子们那骑虎难下的表情精彩极了。

因为出示的申请注册公司手续上,这种成本最低的壳公司默认五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

这还是按照联邦规定的下限,有些州几千美元就行。

荆小强一个人的投入就已经超了十倍公司价值。

在互联网泡沫还没开启的时候,他这种为个莫名其妙小软件就砸五十万美元的手笔,让这些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跟耳朵。

再三跟黄图佬确认,刚才说好的真是五十万美元,红脖子们不得不立刻开了个临时股东会议。

他们断断不可能超过这个价钱跟荆小强抢,但这就意味着分多少股份给荆小强?

哪怕是拿一半,这会是个一百万美元的公司吗?

大家都不相信本来一万美元就可以买到的东西,会值五十万乃至一百万美元?

别说不懂网络的红脖子,连黄图佬、杰瑞他们都不敢这么想。

好在心知肚明背后凶险的荆小强也不贪,讲明这五十万是他给黄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或者来:d#a#m#i#x#s#.b#i#z

章节目录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大米小说移动版只为原作者中秋月明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中秋月明并收藏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最新章节完本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