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章归建(上)

这些天,别的没学会,就是练成了一副狗鼻子,对着空气一闻,空气中的酒味有些淡,顿时把他急坏了。他这一锅的酒糟,可是十车粮食发酵了好几天,才开锅蒸酒的,要是坏了的话,还不心痛死他。

再说了,商业协会的人都给了定金,这就酿出来,就要往外头拉,连酒窖里都不存着。

而且这定金还不能退,因为定金是五十头肥头大耳的猪,这些都变成了红烧肉落到了战士们的肚子里。

刘三民也是脑子好使,知道周围村寨里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余粮,有些心思活络的村民就开始养猪。早些年,光给喂猪草,这猪长不大,一年下来才百十来斤的肉。现在有了粮食,打粮食余下来的糠麸,掺和着放了些玉米饼子,这猪就好养多了。

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就是用物换物。要烧刀子酒,好办,拿猪来换。这样一来,商人不但活跃了当地的经济,还帮助农户们的这些副业都有了销路。

当然,全都送到了兵营的驻地,成了一盆盆香喷喷的红烧肉,早就落到了他们的肚子里去了。

真要是商业协会见酒的度数不够,以为兑水了,不收。那可要愁死刘三民了。

也该刘三民倒霉,光看见黄苏的警卫,没有见到黄苏,而且黄苏也新换了警卫,他正好不认识,带着‘镜面匣子’,还以为是手下的连排长呢?便扯着嗓子就喊:“哎,那个谁谁谁……,傻站着干嘛,还不快去院子的水缸里挑两桶水。”

要是这锅酒酿坏了,我们团这个月剩下的伙食费都赔了人家,还差那么一大截呢?

黄苏的这个警卫员常志也是个没架子的人,本来嘛就一警卫,也不是首长,更没有大首长跟前的人,而见人硬把自己抬高一级的想法。

拿起水桶就往院子里提水去了,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这下总算是将第一缸酒算是蒸了出来。刘三民高兴啊撇这个嘴,乐呵呵的将一个碗递到了常志手中,笑着说:“我说兄弟,赶好不如赶巧,今个你来喝这第一碗酒。”

西北苦冷,冬天里更是北风刺骨,所有大都数人都喜欢喝酒。

而且还是那种一口下去,胸口能燃起一团火的烈酒。常志顿时忘了身后还有黄苏在,将碗在酒缸里舀起一碗酒,闭着眼睛陶醉的闻着烈酒的刺鼻酒香,浑身的毛孔都像打开了一样舒畅。

低头,将嘴贴在碗边上,就这么一吸,然后慢慢的举起酒碗,然后一仰头,一碗酒就这么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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