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关键的是,赵旉无视了中国自古以来的“法不责众”原则,只要犯了法,不管是多少人,都一样会依法予以惩处。但是,赵旉的不近人情却并未如他那些潜在反对者所想的那样激起民变,因为他将其当初在军队中试行并收到不错效果的“十一抽杀律”引入到了法律之中,死罪人数超过一百的,原则上只从其中抽出一百人处死,超过一千的则从其中抽出十分之一处死,这样一来犯罪者往往心存侥幸(中国人的侥幸心理尤其普遍,历史与现实中例子太多,就不多说了。),就很难齐心反抗了

这样一来,律法的打击面便大大扩展了。也正因为这样,虽然放弃那些特殊商品的专营权在短期来看令朝廷损失惨重,但是朝廷却从抄没之中获取了更多的补偿(注1),结果原本年年借债(指的是提前收取以后的各项税赋)的朝廷很快腰包就鼓了起来。

赵旉这种极端的做法自然激起了士人的普遍不满,却得到了平民百姓的普遍支持,因为赵旉特别授意法官(制度改革详见后文),在定罪时,对官吏要从严,对商贾要从轻。因为官吏的合法收入是明摆着的,抄家抄出太多无法解释的财产,就足以认定其有罪了,虽然宋代对于官吏的贪腐十分纵容,但那只是潜规则,只要上面真的想以此治罪,他们还真是没法辩解,而百姓一向最恨的就是贪官,对于朝廷此举自然是拍手称快。而如果抄家发现是清官,对于此案还来得及换人复查(赵旉制定的执法程序是先抄完家,再与初审结果对照,找不到疑点的话,才能动刑。),这样一来冤假错案出现的几率就不会太大(至少在赵旉活着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杜绝了这种可能性,毕竟还有告密制度在呢,但不是每个统治者都有魄力玩这个的,社会太不稳定可是会亡国的)。

商贾就不同了,他们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相对于朝廷、官府和军队来说),而且又很有钱,是很容易遭人算计构陷的。再说就算商人真的有罪,也是大环境逼的,不然谁愿意行贿啊?何况商人虽然现在地位不高,但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却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一下子惩治太多,也会引起社会动荡,毕竟就算朝廷能够无损地接收他们的财产,也无法保证其进货与销售的渠道也依旧畅通,而赵旉虽然不怕社会动荡,但没有哪个统治者会在获利不大(毛大大是价值观异于常人,而且那时年纪也大了,自觉时间紧迫,于是两个理想开始打架,没有分清主次)的前提下将整个国家弄得一团糟的。而且“剪羊毛”比起“涸泽而渔”,从长远来看,显然更加划算。因此这几年中全国被处死的不法商人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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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大米小说移动版只为原作者从小不会爬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从小不会爬并收藏医宋最新章节第六百五十二章巍巍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