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章自然保护区(下)

该法案还规定,对于偷猎者,人人得而诛之,只要将其首级割下交给政fǔ负责这方面的相应机构,就可以获得不菲的赏金。不过,如果杀良冒功(公民权以及身份认证等一系列法案也差不多同时出台了,再加上原始部族往往身体上有着一些独特的标记,所以鉴别还是比较容易的。)被查出来的话,不但自己要被处死,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也要全被连坐而送去劳改,期限最短也要五年。

赵旉此举其实是想要吸引民间的力量去对付那些顽固不化的部族,但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奇效,对付散步在大漠之中的零散武装,很显然民间的私人武力要比正规军更加擅长。不过,有些讽刺的是,杀人领赏的大部分都是在大漠上生活的本地人(只要离开“自然保护区”,便不会被再认为是偷猎者,别人对他们动手就会犯法,所以他们前来领赏是很安全的。),因为他们生活相对贫困,赏金的吸引力更大。而宋人生活富裕,又有几个人原意冒着生命危险进入“自然保护区”去“狩猎”呢?

结果,这一法案的出台不但令宋军屠杀“平民”(尽管对于全民皆兵的草原部族来说,这个用词值得商榷。)获得了正当的理由,也有效地争取到了民间的助力,更激化了草原上各个部族之间的矛盾,令其愈发分崩离析。在这一奇招的作用下,本来似乎无解的大漠诸蕃终于第一次被一个国家政权完全征服(注1),当然,这也多亏其间至少两代人的时间内,大宋的吏治都相当清明,否则官吏**、民不聊生,异族对此的承受力又比不上汉人,起义叛luàn必然遍地开花,又岂是一个法案所能扑灭的?

见到这一招果然有效之后,赵旉很快就将其推广到其他的地区,大宋南方的疆土虽然开发率要比大漠高得多,却也有不少地区仍然处于那些不服王化的原始部落掌控之下,其中的平原与丘陵地带好办,直接派兵一路推过去然后移民就行了,雨林稍微麻烦一点,但只要是在平地上,砍掉垦荒即可,并不是很费劲。可是那些蛇虫密布、还常有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山地(包括没有植被覆盖的石山、以及某些地形特殊的山谷出口在内)以大宋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来看,并不适合人类居住,所以只能让给那些不怕死的原住民,虽然没有大碍,但总归令人不快,现在有了自然保护区这个幌子,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将这些钉子户尽皆拔除

在该法案颁布后的几十年间,有数百万人因此被当成“偷猎者”打死,而杀良冒功被处死的罪犯与因此丧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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