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终于见识到了男主那种近乎逆天开挂的气运。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很幸运了遇到了一挂采药的村民,在当地的小村落里修养了五六天之后,琳琅伤势逐渐好转。为了躲避战火的蔓延,两人商量着一路向北。

北边除了是狄人的地盘,还依附着不少小型部落,基本是靠天吃饭,驱着一群牛羊,走到哪就在哪里安家。然后他们又很幸运跟一个民风淳朴的部落交上了朋友,缘分的起因是燕昭烈顺手从发狂的马儿救出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还刚好是首领的小儿子。

于是两人在奈曼部落中受到无比热烈的欢迎与至高礼遇。

燕昭烈比琳琅适应得很快,他原本就接受过系统的语言教习,琢磨了半个月,就能自如与部落的人对话。

琳琅知道燕昭烈迫切融入部落集体,是为了更好的筹谋两人今后的日子,她看透也不说破。少年嘛,总是爱面子的。

然而,不管是作为世子、指挥使、骠骑大将军,燕昭烈始终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天之骄子,这光环并没有随着他失去所有身份地位而变得黯然。

相反,现在的世子爷洒脱极了,犹如骄阳般炽热,生生不息。

跟着部落的男人去打猎、放牧、赛马,在烈日的曝晒下,养出了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那双眼睛愈发湛湛有神,部落里的未嫁少女被他勾了魂的不在少数,有的胆儿大的,天天守在他经过的帐篷前,只为跟他说上一两句话,或是摘把野花什么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

通常的情况,燕昭烈都会冷着一张脸,熟视无睹走过,致使一片芳心破碎。

时间长了,那些女孩子撞得头破血流,见怎么也夺不下这朵高山冰莲,就悻悻然收回了心思。

她们甚至同情琳琅,整天对着这么一张冰山脸,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后来部落的少女们发现,人家哪里是冰峰雪莲,只不过是对她们格外冷淡加无趣而已。

对着他那个年轻美丽的妻子,他娘的,好比那开屏的雄孔雀,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求偶状态,牵手、拥抱是日常习惯,只要他逮住机会,随时随时就能不要脸,哦不,应该说是耍温柔。

这只雄孔雀仗着自己的骑术精湛,往往是把琳琅掳上马,然后跑得远远的。

等琳琅下了马,脖子那块基本是不能看的。

全是被某个牲口硬生生勒红的。

适应游牧生活之后,彬彬有礼的世子爷也变得野性十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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